文件公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申报有关规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最后更新时间:2008-10-22
绍市规规〔2008〕7号
各设计单位:
        为统一全市设计部门的设计标准,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使提交的方案成果申报有效,也便于规划审批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03年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申报做出以下规定:
一、设计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2份及电子文件;
2、总平面图1:500(蓝图),特殊情况可考虑比例缩小至1:1000或1:2000;
3、其他有关文件、补充说明等。
二、文本格式要求
1、文本原则上采用A3规格。
2、文本首页应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做到相关设计人员签名和单位印章齐全,文本日期与报批时间相符。
三、方案内容要求
1、图集
编号
名  称
必 选
备  注
1
区位图
 
2
现状与用地红线图
 
3
规划总平面图
 
4
功能分析图
 
 
5
交通分析图
 
 
6
景观分析图
 
 
7
日照分析图
 
应采用具有国家资质认证的日照分析软件
8
效果图或模型照片
包括鸟瞰、透视、主要建筑外立面等
9
各建筑平、立、剖设计图
包括地下部分
10
竖向综合设计图
 
 
11
管线综合设计图
 
 
12
其他需特殊补充说明的相关图纸和资料
说明:1、2、3、8、9为必选项,其他项根据项目实情进行分类设计。
2、文本说明
(1)原则上应包括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及相关专项设计等。
(2)设计人员签名及单位盖章的经济技术指标核算资料(需单独加盖印章的原件)。
(3)有规划设计条件书的建设工程项目方案应附规划设计条件书。
四、总平面图设计深度要求
    1、建筑(构筑)物单体平面布置及相互平面关系、建筑(构筑)物层数、房屋用途;
2、场地道路及宅间道路、出入口(人流、车流)、场外停车位布置;
3、绿化景观、建筑小品、围墙等布置;
4、地下室范围及其主要出入口;
5、规划条件书所提及的相关配套设施(包括物业、社区用房、配电房或箱式变、燃气调压站、泵房、公厕等);
6、间距(包括建筑间距、建筑红线退让四至距离等)、宽度(包括道路、绿带宽度等);
7、场外竖向标高;
8、风向玫瑰图、比例尺;
9、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0、标准图签,设计人员签名及单位盖章(需单独加盖印章的原件)。
五、其他要求
1、强制要求:规划(设计)文件内容需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强制性要求,不得与规划设计条件书相抵触。
2、申报的规划设计图纸必须尺寸标注齐全、规范。
3、各类指标(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必须齐全,数据必须真实,符合规定要求,杜绝超建现象出现。
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执行。
5、总平面图必须结合具有绍兴市统一坐标的地形图进行设计,用地红线必须与规划用地许可红线或国土勘测红线相一致,并合理确定±0.00绝对标高。
6、平、立、剖面图要能有效反映各层建筑平面、各个方向建筑立面和高度关系,不得突破条件书规定相关要求。
7、对建筑总高度、分层高度、四至退让、出入方位和建筑风格及色彩等应引起重视,严格按条件书要求进行方案设计。
8、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规模和设置要有依据。设计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在住宅小区方案中应明确社区和物管用房的具体位置。
9、建筑使用性质要符合条件书和其它规定要求,有不同使用功能的应有明确分界线,不能突破条件书规定的各用途用房比例,譬如商办、商住比例等。
10、对建筑易引起异议的应予避免,如明确为汽车库、汽车位的,其宽度、高度、进深、车行道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笼统表述为车库。
11、建筑内部格局应与功能相一致,例如不得设计套房性质的办公用房。
12、地下室配置数量多少及要求应符合人防法要求,原则上顶板不得高出自然地面。地下用房除条件书有明确规定或经程序申报批准同意外,其余均作人防和地下停车用途,不得擅自改变作其它用途。
 
 
 
 
 
                                  绍兴市规划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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