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关于推进规划强镇提升中心镇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最后更新时间:2008-10-22
各县(市)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各中心镇政府:
        为深入贯彻今年5月7日召开的全市培育发展中心镇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中心镇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中心镇总体规划在中心镇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培育中心镇的若干指导意见》(绍市委发[2007]2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推进我市“规划强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中心镇规划工作的认识
        培育中心镇,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自去年2月启动中心镇培育工程以来,我市各级规划部门和中心镇政府按照市小城镇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推进中心规划编制工作。至目前为止,我市大部分省级中心镇都启动了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有的镇已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实施,有的镇还启动了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着力构筑富有中心镇特色的规划体系。这些规划有力促进了中心镇的产业集聚和优化,完善了城镇功能,有力推进了中心镇又好又快的发展。
但是,当前我市各地中心镇规划编制工作存在进展不平衡的状况,有的中心镇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尚未启动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反映在中心镇建设上的缓慢,一定程序上制约了中心镇健康有序的发展。
培育中心镇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两创”总战略的重要举措,而中心镇总体规划则是中心镇各项事业发展的总纲和先行官,希望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各中心镇政府牢固树立“规划强镇”的理念,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切实按照绍兴市小城镇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此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中心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是要创新规划编制理念。中心镇总体规划的编制要站在宏观的层面,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依据,突破中心镇镇域的局限,推广以中心镇为核心的片区规划模式,以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中心镇的集聚和辐射能力。要切合中心镇发展实际,尤其要挖掘特色、培育特色、发扬传承特色;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考虑中心镇的“三生”即生产、生活和生态。
        二是要科学安排规划编制计划。各中心镇政府要认真梳理现有规划,根据中心镇发展需要科学安排规划编制计划。凡不符合县(市)域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不适应中心镇发展实际的总体规划要及时调整修编,对批准实施时限已超过五年的总体规划原则上都应进行修编。根据绍兴市小城镇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市11个省级中心镇(不含大唐镇)的总体规划均应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16个市级中心镇的总体规划则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三是要构筑好中心镇规划体系。中心镇规划要形成包括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政、环卫、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等在内的规划体系。中心镇既要有着眼宏观发展的战略规划,又要有涉及具体建设管理的详细规划,使下一层次规划符合上一层次规划,各项规划要求层层落实,形成科学合理、符合中心镇发展需要的中心镇规划体系,确保各项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
        四是规划制定要履行法定程序。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中心镇总体规划、控制详细性规划在报送县(市)政府审批前,镇政府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对中心镇总体规划在上报前,还应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将审议意见连同规划一并上报。
三、推进“规划强镇”的几项措施保障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镇要充分认识“规划强镇”在中心镇培育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将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落实抓,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要充分发挥县(市)规划部门在“规划强镇”工作中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要下移工作重心,开展多种形式的规划技术服务,组织规划建筑专家、行家帮助中心镇做好城镇发展战略研究,帮助抓好城镇规划编制。今年市政府将安排中心镇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对规划编制工作出色的中心镇给予一定奖励。同时,今年下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中心镇优秀规划评选活动,加大对评选获奖项目的奖励。
        三是要切实加强检查考核。市小城镇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已修订《绍兴市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将中心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主要考核指标,作为年度中心镇考评的依据之一。市小城镇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季一次的督查,确保年度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各县(市)中心镇培育工作协调机构要按照市县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中心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积极推进“规划强镇”目标的落实。
 
 
 
 
 
   绍兴市规划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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