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规划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局党组研究,现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 林抒:对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规划编审处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坚: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总师办、行政审批服务处、项目管理处、测绘管理处、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城市规划测绘院等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筱芳:出国学习期间不作分工。
党组成员 徐勇: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规划监督处、城乡规划法规办、越城区规划分局、局属企业等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中共绍兴市规划局党组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